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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醫療中心簡介
整合醫療概念
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2 條規定
『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應整合醫療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提供
保健醫療服務,並協助身心障礙褔利機構
提供所需之保健醫療服務』,
為使本市身心障礙者能藉由單一窗口服提供身心障礙者
完整之評估、檢查、必要之治療與
復健及相關社會福利資源協助。
同時配合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之健康城市指標,
結合世界衛生組織1986年於加拿大渥太華
全球健康促進會議中所發表渥太華憲章(The Ottawa Charter):
(1)建立健康的公共政策
(2)創造支持性環境
(3)強化社區行動
(4)發展個人技術
(5)重整健健服務方向之各項內容重點,
由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提出
身心障礙者醫療服務整合計劃,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
完整之醫療服務提昇本市身心障礙者之醫療照顧品質,
落實身心障礙者保障法之褔利。
整合醫療中心設置
- 身心障礙整合醫療服務中心:
提供身心障礙者看診服務
看診科別包括:神經內科.神經外科.
精神科.骨科.家醫科.耳鼻喉科.
小兒科.復健科.牙科.眼科.
相關內.外科等
並於同一時段會診各科醫師共同看診
- 身心障礙諮詢中心:
病人約診及諮詢服務
輔具需求評估
轉介治療與復健
社會福利資源轉介
養護安置中心機構轉介
整合醫療服務對象
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
或需申請多重身心障礙手冊者
掛號方式
電話掛號
(07)3121101轉6409
整合醫療中心 個案管理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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