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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合醫療中心簡介

 

整合醫療概念

 

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22 條規定

『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應整合醫療依身心障礙者個別需求提供

保健醫療服務,並協助身心障礙褔利機構

提供所需之保健醫療服務』,

為使本市身心障礙者能藉由單一窗口服提供身心障礙者

完整之評估、檢查、必要之治療與

復健及相關社會福利資源協助。


 

同時配合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之健康城市指標,

結合世界衛生組織1986年於加拿大渥太華

全球健康促進會議中所發表渥太華憲章(The Ottawa Charter):

(1)建立健康的公共政策

(2)創造支持性環境

(3)強化社區行動

(4)發展個人技術

(5)重整健健服務方向之各項內容重點,

由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提出

身心障礙者醫療服務整合計劃,提供本市身心障礙者

完整之醫療服務提昇本市身心障礙者之醫療照顧品質,

落實身心障礙者保障法之褔利。

 

整合醫療中心設置

 

  • 身心障礙整合醫療服務中心:

 

   提供身心障礙者看診服務

   看診科別包括:神經內科.神經外科.

   精神科.骨科.家醫科.耳鼻喉科.

   小兒科.復健科.牙科.眼科.

   相關內.外科等

  並於同一時段會診各科醫師共同看診

 

 

  • 身心障礙諮詢中心:

 

    病人約診及諮詢服務

    輔具需求評估

    轉介治療與復健

    社會福利資源轉介

    養護安置中心機構轉介

 

 

整合醫療服務對象

   已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

    或需申請多重身心障礙手冊者

 

 

掛號方式

 電話掛號

 (07)3121101轉6409

 整合醫療中心 個案管理師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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